消毒服务机器人分享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扎实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检测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消毒 对新冠病毒的杀灭作用,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 (含食用农产品,下同)输入风险,实现 “安全、有 效、快速、经济”目标,在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的同时,提升口岸通关效率,避免货物积压滞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 稳定。 (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 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关于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 〔2020〕195号)、 《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工作的紧急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 〔2020〕220号)、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 (第七版)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 〔2020〕229号)、《关于印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 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 〔2020〕245号)等有关规定及技术规范。 (三)消毒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进口冷链食品的装载运输工具、产品内外包装的消毒。 (四)有关原则。 全面消杀,严防输入;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依法依规,各司其职;科学规范,安全有效;节约成 本,快速经济。 二、工作分工 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作配合,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实现全流程闭环管控可追溯,最大程度降低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 (一)海关部门。 负责按规定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监测检测,组织指导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海关查验场所经 营单位做好口岸环节被抽中的进口冷链食品集装箱内壁和货物外包装的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工作。
(二)交通运输部门。 负责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承运单位落实运输环节的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消毒处理措施,在国 内运输段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运输工具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配合检查进口冷链食品倒箱过车 (从进口集装箱换装至国内运输车辆)过程中的消毒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卫生健康部门。 负责汇总分析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对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传播风险进行研 判,开展对预防性全面消毒措施的指导评估和检查。 (四)市场监管部门。 负责做好现场检查和索票索证工作,督促市场开办者、食品生产经营者索取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业经消毒的证明,凡是不能提供消毒证明的,一律不能上市销售。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口冷链食 品的追溯管理,对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与有关部门共同监督市场经营单位做好市场环境消毒工作。 (五)地方人民政府。 负责落实本地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属地责任,根据本地区实际 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 进口冷链食品消毒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六)相关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实施消毒。承运单 位负责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对装运前后的进口冷链食品装载运输工具组织实施消毒。消毒单位按照有关消毒 技术规范开展具体的消毒作业,确保消毒效果。进口企业负责如实申报进口产品信息,配合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毒工作,并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的销售记录和流向记录。 三、工作内容 (一)基本要求。 总结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检测、消毒处理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在不改变各地现有总体防控安排 的前提下,根据进口冷链食品的物流特点,在按要求完成新冠病毒检测采样工作后,分别在口岸查验、交通运输、掏箱 入库、批发零售等环节,在进口冷链食品首次与我境内人员接触前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对进 口冷链食品装载运输工具和包装原则上只进行一次预防性全面消毒,避免重复消毒,防止专为消毒作业实施掏箱、装箱, 避免增加不必要的作业环节和成本,影响物流和市场供应。消毒实施单位应详细记录消毒工作情况,包括消毒日期、人 员、地点、消毒对象、消毒剂名称、浓度及作用时间等内容,相关资料和记录应至少留存2年。 (二)工作流程。 1.口岸环节。 进口企业如实申报进口冷链食品的相关信息,海关部门根据制定的风险监测计划,加强对进口冷链食 品的检测工作。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规定作退运或销毁处理。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海关部门组织指导督促查验场地经 营者或进口企业,对进口冷链食品的集装箱内壁、货物外包装实施消毒。消毒完成后,消毒单位出具该批货物业经消毒 的证明。未在口岸环节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按规定放行后,在后续环节予以消毒。 2.冷链运输和出入库环节。 进口冷链食品在从集装箱卸货换装至国内运输工具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对货物包装实施 消毒。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承运企业不得开箱,在国内运输段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冷链物流企业严格查 验海关通关单证,落实运输车辆船舶等装载运输装备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冷库接受进口冷链食品时,应如实记录并核对集装箱号及铅封号,做好货物的出入库记录,相关资料和记录应至少留存2年。 3.流通环节。 对从口岸放行的进口冷链食品,在社会冷库或企业冷库倒箱过车、入库存储前,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查 验货物所附的消毒证明,如未消毒,则在掏箱卸货时,对该批货物的集装箱内壁、货物外包装实施消毒。消毒完成后, 消毒单位出具该批货物业经消毒的证明。生产经营单位对需打开外包装的货物的内包装实施消毒。 4.市场环节。 进口冷链食品销售市场要加强管理,规范市场卫生环境,做好销售场所的日常消毒工作。要严格落实 防控要求,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是否消毒的相关证明查验工作,防止未经过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入市场。进一步完善追溯管理,做到所有进入市场的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消毒方式 进口冷链食品的口岸消毒方式方法由海关确定,进口冷链食品入境后的消毒方式方法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照 《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及有关规定确定。 针对冷链物流环节的消杀,梵通生物新研发的智能消毒机器人KINO在汽化过氧化氢的基础上二次开发了双重蒸馏结合微真空工艺,成功开发了低温冷链消毒设备及工艺,能消灭冷链集装箱内的超级细菌。消毒原液采用食品级过氧化氢,通过二次蒸馏产生汽化过氧化氢,过氧化氢分解成水和氧气,对食品和人员无二次残留,绿色的消毒剂。在实验中按照消毒技术规范采用了金蕙色葡萄球菌作为指示菌,对消毒效果进行评价,使用log3枯黑芽孢杆菌作为生物指示剂同时做了挑战实验,分别布置在了集装箱的5个角落双验证其消毒效果。针对进口食品集装箱满箱特点,开发了集装箱的专用设备和消毒工艺。利用了集装箱的密封性较好和新风口,设计了多次微真空消毒工艺,极大的提高了汽化过氧化氢的扩散性。实验结果证明,在难以到达的位置有过氧化氢的浓度显示。 kinomin采用内置WIFI和物联技术,可以采用电脑控制,也可以采用远程控制,一人控制多台设备运行,并实施监控设备运行,完成远程故障排除和软件升级,并记录消毒参数,并可以打印成报表,每个集装箱的消毒时间浓度都一目了然。消毒完成后,打开制冷循环系统,30min后浓度探头显示过氯化氢浓度低干1PPM,符合职业卫生安全要求。 消毒完成后,取出菌片和芽孢送到实验室进一步培养计数。按照消毒技术规范,对菌片积芽孢洗涤震荡,再接种在培养基中48小时,36摄氏度培养后观察结果,消毒结果符合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 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我们需要不断进行消杀方式和设备的创新,从而应对不断变异的病毒,使冷链食品平稳供应并让人安全放心。 更多药厂消毒,机器人消毒,过氧化氢消毒,实验室消毒,殡仪馆消毒,救护车消毒,医院消毒,浮游菌检测,浮游菌检测设备需求欢迎拨打梵通生物24小时服务专线4001350535 过氧化氢消毒服务机器人网:http://www.51xd.tec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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